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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救助实行多部门联动审核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6日00:59  京华时报

  昨天,北京市民政局出台相关规定,针对低保、低收入等享受社会救助的家庭,本市将实行多部门联动,建立专门的核对机构和信息管理平台,首次明确要审核其房产、存款、加班费、稿费、彩票保险收益等,还明确提出拥有汽车、摩托车等消费品不能给予救助。

  民政部门还首次明确了对骗取社会救助者的惩罚措施,今后,瞒报、虚报家庭财产收入者,将被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且6个月内不得申请该项救助,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责。

  >>现状

  核查财产是难题

  据了解,近几年来,本市的社会救助政策日益丰富完善。自北京市低保政策实施以来,城市低保标准已从最初的月人均170元逐步上涨到现在的月人均520元。家庭月人均收入在520元以下的,可申请低保,按月领取低保金并享受相关救助,而家庭月人均收入在740元以下的居民,则可申请成为城乡低收入家庭,也可享受医疗、教育、住房等各项救助和相应的社会福利。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尽管民政部门会定期对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的资格实行动态审核,但一直以来,享受社会救助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财产核查是个难题。

  据了解,低保或低收入人员普遍存在弹性就业、反复就业等情况,这些工作的隐性收入很难核查清楚,而此前民政部门也无权到银行、证券等部门核查这些群体的家庭财产情况。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近两年的调研,目前《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下简称《办法》)和《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下简称《意见》)已获市政府审批通过,前者即日起开始实行,后者则进一步明确了认定细则,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行。

  与现行政策相比,上述政策在家庭财产核查范围、标准、方式以及瞒报骗保的处罚等多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和进一步细化。

  变化1·机制

  建立专门核对机构

  部门联动

  针对民政部门此前无权到银行核查低保户的存款、股票证券等收益的情况,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提出了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市民政局是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及区县均将设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机构,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具体工作。

  而其他部门,如人力社保部门则应负责提供享受社会救助家庭的就业、缴纳社会保险和领取社会保险金等信息,住房部门应提供房产拥有、房产交易和房屋租赁信息,公安部门提供车辆拥有情况等,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应提供存款、证券、基金购买、保险等信息。

  据介绍,核对机构可通过调取政府相关部门信息以及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核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信息。但核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获得的核对对象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与核对工作无关的组织或个人泄露。

  变化2·内容

  核查财产

  彩票收益纳入审核

  家庭经济状况的核查内容,将不仅包括家庭收入,还包括家庭财产以及其他基本情况。

  《意见》明确,家庭收入包括工资、加班费、津贴、稿酬等工资性收入,利息、股息、彩票收益、保险收益等财产性收入,从事养殖种植、经营等经营性收入,以及离退休金、辞退金、住房公积金、赠与和赡养等转移性收入。家庭财产包括全部货币财产和实物财产等内容。

  民政部门应对申请人家庭自申请当月起的前12个月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核对期内的家庭收入平均分摊到月计算。等待审批的申请家庭和已享受社会救助的家庭,自申请之日起任一时点核对出的家庭成员名下的现金、存款以及有价证券等,均认定为其家庭财产。

  同时,为了进一步查清申请或享受救助者的家庭情况,除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还可对相关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变化3·货币

  双重限制

  财产总额设限

  即将实行的《意见》中,首次对申请者家庭的人均货币财产数额进行了限制。申请低保或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的,除了家庭月人均收入应低于低保标准或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外,其家庭拥有应急之用的货币财产总额,人均不得超过24个月城市低保标准之和。

  据介绍,这些货币财产包括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商业保险;公司、企业等个人名下注册资金;以及当地区县民政部门规定,需要记入认定范围的其他货币财产。

  以今年为例,现行的城市低保标准为520元,如果申请家庭月人均收入未超过520元,但其家庭拥有的人均货币财产总额超过520(元)×24(个月)即12480元的话,仍将不能申请低保。

  变化4·消费

  明确禁区

  有汽车不能享救助

  据了解,内蒙古、黑龙江等多省份在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清查中发现,一些低保户一边领着低保金,一边开着奔驰、奥迪。2011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甚至有一对低保户夫妻名下拥有6处房产。

  “这次我们明确提出了有汽车的不能给予救助。”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据介绍,家庭成员名下如果拥有汽车、普通摩托车(不含残疾人专用摩托车)都不能享受救助。

  同时,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总计达到两套及以上(房屋累计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或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除外),以及有其他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的,也将不能享受低保等社会救助。

  变化5·处罚

  瞒报虚报

  6个月内不得申请

  此前本市对于瞒报家庭财产、收入甚至骗保人员,都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一名街道民政科工作人员说,即使查出有隐瞒收入、骗保等行为,最多只是取消该低保户的资格,无法进行处罚。

  此次新政提出,今后本市除了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管理平台,还将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和信用状况指标研究和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意见》首次明确规定,申请人存在故意瞒报、虚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以骗取社会救助的,以及已享受社会救助的家庭存在上述不良行为的,该家庭自申请结果告知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将不具备该项社会救助的申请资格,并将计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北京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体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相关部门、单位不如实提供核对对象家庭及家庭成员的有关情况,或出具虚假证明的,也将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计入诚信体系。

  ■链接

  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内容家庭

  收入

  指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及其他可支配收入。家庭

  财产

  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货币财产和实物财产等内容。包括现金、存款及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房屋等。(国家和本市有明文规定,不计入家庭收入和财产范围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对象家庭

  成员

  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民政部门按照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其他相关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陈荞 漫画 谢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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